研究院获批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日前,研究院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正式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这为研究院下一步执行国家项目创造了基本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受理2 O 0 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 0 0 9]3 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审核,并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审批,2009年12月20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下发通告,批准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矿产资源研究院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 研究院现已购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引导申请人正确选择项目类别、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
(研究中心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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